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刘澍自1994年进入公司工作,2018年1月1日起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刘澍)应达到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标准。2016年3月21日开始刘澍连续休病假,理由为抑郁症。2018年3月20日,…
时间:2024-02-18作者:中企法顾

劳动人事争议风险提示—严重违纪解除实践中,用人单位常以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不当行使合同解除权,导致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时间:2024-02-18作者:中企法顾

劳动人事争议风险提示—变更工作地点实践中,关于工作地点的变更出现两方面的争议:一是约定的工作地点过于宽泛,如约定“厦门市”,导致双方就办公地点迁移究竟是否属于工作地点变更产生纠纷。二…
时间:2024-02-18作者:中企法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
时间:2024-01-31作者:中企法顾

时间:2024-01-30作者:中企法顾

时间:2024-01-27作者:中企法顾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N)。但司法实践中各地存在一些特殊规定,也许同样情形在不同地区会有不一样的结果。1、未…
时间:2024-01-26作者:中企法顾

时间:2024-01-25作者:中企法顾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黄厂西路1号C4栋六层
运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三街619号 泰合•国际金融中心15楼
Copyright © 北京中企法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