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广东省深圳市,员工因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委托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员工与律师约定7000元律师费。
员工拟通过官司胜诉,要求企业承担该律师费。
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金额:393175元,另含律师费7000元。
2018年10月22日仲裁委裁决各类金额2604.6元;并裁决企业承担律师费46.37元。
员工要求400175元,实际判令含律师费金额合计2650.97元。员工得到的金额还不足以支付7000元的律师费。
员工不服仲裁委的裁决,诉讼至一审初级人民法院。
期间企业申请对劳动合同进行司法鉴定,员工也同意鉴定,鉴定结果对员工不利,鉴定费11040元。
员工要求金额及组成,与仲裁阶段一致。
经一审法院审理并判决:企业向员工支付各类金额和费用共计2650.97(含律师费46.37元),并承担11040元的司法鉴定费用。
小结:员工要求含律师合计为400175元,实际判令含律师费金额合计2650.97元。员工得到的金额还不足以支付7000元的律师费,而且还需再承担11040元的鉴定费。
员工总亏损金额=7000律师费+11040元鉴定费- 2650.97元判决=15389.03元。
员工不服一审判决,诉讼至二审中级人民法院。
员工要求金额及组成,与仲裁、一审阶段均一致。
经二审法院审理并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结:员工总亏损金额=7000律师费+11040元鉴定费- 2650.97元判决=15389.03元。
员工不服二审判决,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员工要求金额及组成,与仲裁、一审、二审阶段均一致。
经再审法院审理并判决:
驳回员工的再审申请。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1号楼
运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三街619号 泰合•国际金融中心15楼
Copyright © 北京中企法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