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通常会面临两种赔偿情形:一是违法解除赔偿金,员工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二是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诉讼期间的工资损失,并且还会附带其他的损失赔偿。
刘离于2011年11月进入单位工作,岗位为仓库班长。
刘离因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2日上夜班期间睡觉或玩手机收到单位出具的违纪处罚单,该处罚单事件描述中认为刘离违反单位《员工行为和职业道德》书面警告处罚第3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未经批准休息时间超过单位安排休息时间。”
由于违纪次数过多,且就在正常工作的员工面前公然睡觉,造成极坏影响,构成了违反解除合同处罚的第29条规定:“经常怠忽职责,擅离岗位,严重影响工作和士气者,”将给予刘离解除劳动合同处罚,刘离拒绝在该违纪处罚单上签字。
2020年7月16日单位给刘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书中解除原因为违纪。
解除依据为刘离违反员工手册31页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重大违纪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罚”和32页第29条:“经常怠忽职责,擅离岗位,严重影响工作气氛和士气者。”
刘离认为:并未违反单位任何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单位应向刘离支付九个月的经济赔偿金90349.20元。
单位认为:
1、单位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员工近三年有4次违纪事件,每次事件发生后部门与员工诫勉谈话,并望改正。
同时按单位《员工手册》规定,给予相应警告处理,做书面纪录,每次均有违纪人签字确认,详细可见附件员工违纪记录单;
2、2020年7月6日-12日,员工连续六天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游戏,可见的视频记录时间均超过1个小时,睡觉时将脚放在办公室桌上,同办公室同桌上,同时有其他同事正在工作;
3、基于员工近三年的表现,多次怠忽职责,多次工作时间睡觉打游戏,严重影响工作氛围的情况,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基于以上事实情况,请驳回刘离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刘离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2日夜班期间确有在岗期间睡觉或玩手机的行为发生,但依据单位提交的员工手册可知,“严重”影响工作和士气是解除的必要条件,但本案中刘离认为其违纪行为不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亦未能举证证明刘离的行为是否达到或满足了“严重”的条件。
另外,单位与刘离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员工手册第31页的规定也明确写明了需要达到“重大违纪的”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而本案中刘离的行为是否达到“重大违纪”,“重大违纪”的标准是什么,员工手册中均未作出说明,故单位依据员工手册32页第29条与刘离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故该解除行为系违法解除,刘离诉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予以支持。
刘离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7190.68元,共计在岗时间约为8年零8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刘离的赔偿金为129432.24元(7190.68元×9个月×2倍),故单位应给付刘离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9432.24元。
劳动争议打的就是证据,企业不具备证据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没有提前固定证据和规避风险,当遇到劳动争议后,花高价请再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也打不赢官司,所以防火比救火更重要。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1号楼
运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三街619号 泰合•国际金融中心15楼
Copyright © 北京中企法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