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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享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司法实践中,企业要求员工赔偿的情形相对有限,只有在员工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和法院才会支持企业要求员工赔偿的诉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八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情形包括员工面试时提供虚假学历证书、技能证书、虚构工作经历等,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因此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企业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涉及核心商业秘密的员工,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不得入职竞争对手企业,也不得自己经营同类产品和业务。
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如果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员工可以要求支付,也可以书面通知企业解除竞业限制,而不能在协议未解除前入职竞争公司。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包括产品设计、产品配方、工艺程序、研究开发文件、发展规划、竞争方案、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
企业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后,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或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盈利,企业可以根据保密协议要求员工赔偿违约金。
即使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员工对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如果泄密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企业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要求赔偿。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对用人单位进行适当赔偿。
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损失与员工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经济损失的具体金额。
法院会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标准、过错程度、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扩大损失的责任等因素综合考虑员工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
对于员工故意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理论上企业可以就全部损失追偿,但法院会看企业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是否有疏漏或管理过程中是否有过错,从而判定是否适当减轻员工的赔偿责任。
企业出资为员工提供专项技能培训,可以签订服务期协议,约定员工需要在企业的服务期限,员工在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严重违纪被开除,企业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
违约金根据培训费用和服务期限决定,比如企业出资20000元为员工进行专项技能培训,约定服务期4年,那么如果员工在2年后辞职,就应当赔偿企业10000元,服务期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得高于培训支出。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如果员工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企业为了填补空缺额外支付的招聘费用、项目延误、客户流失等经济损失。
企业在追偿损失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招聘费用发票、培训费用记录、生产损失的具体计算等。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企业资金、侵占企业财产或利用企业资源为个人谋利,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赔偿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员工通过不实言论、网络发布等手段,故意损害企业名誉,导致企业形象受损或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损害重大或情节严重的或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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