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用工风险管控丨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后,还能再以未缴社保主张经济补偿吗?

2023-12-01 次浏览

员工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辞职理由必须是“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以个人原因或者其他原因辞职,事后要求经济补偿将无法获得支持。

离职预告期变更辞职理由

员工离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企业,那么能否在30天内变更辞职理由呢?

1、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系形成权,一旦告知或送达对方当事人,便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这种形成权一旦形成,对方不同意是无法撤销或变更的。

2、如果员工的口头提出离职,企业未留证员工最初的辞职理由,员工变更辞职理由后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所以企业收到员工口头的辞职申请,应当尽快通知员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或督促员工办理辞职流程确定最终离职日,将员工个人原因离职的证据固定下来。

企业未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如何降低风险?可以通过哪些方法合法降低用工成本?欢迎参加《老板用工风险管控研修班》规避用工风险,降低用工成本。

847期: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后,还能再以未缴社保主张经济补偿吗?.jpg

关键词:
中企法顾首页线下精品课用工系统班顾问咨询案顾问团队客户案例 劳动法讲堂加盟中企法顾走进中企法顾 网站地图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1号楼

运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三街619号 泰合•国际金融中心15楼

Copyright © 北京中企法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