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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哪些费用?
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用人单位承担哪些费用?
参保前的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本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以及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本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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