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企业以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但司法实践中各地存在不一样的观点。
不支持经济补偿占据主流地位,毕竟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地区也是采取倒推式说理。
少数部分地区的法院认为,劳动者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看劳动者是否享受退休待遇来判断,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在该情形下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因此认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是劳动争议中员工最常见的诉求,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多达65种,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规避经济补偿,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欢迎私信详询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1号楼
运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三街619号 泰合•国际金融中心15楼
Copyright © 北京中企法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