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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者调岗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应当注意:
1、业绩末位、绩效考核末位,不等同于不胜任工作;
2、应当有明确、合理、量化的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
3、企业未经培训或者调岗直接解除合同,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4、如果员工处于职业病诊断观察期、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企业不能以不胜任工作解雇;
5、解雇员工应当经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程序,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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