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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裁员合法程序
企业经济性裁员需要提供裁员的客观依据并制定方案,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禁止裁减对象
企业制定裁员方案时,职业病诊断观察期、工伤停工留薪期、工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孕期、产期、哺乳期、医疗期以及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不能作为裁减对象。
3、优先留用原则
企业裁员时同岗位应当优先留用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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