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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2、第三方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可以同时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和第三方赔偿,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3、意外保险赔付
如果企业为员工购买了意外保险,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获得保险金后,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因此意外保险赔付、工伤保险待遇、第三方赔偿可以同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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