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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本年请了很长时间的事假或者病假,企业是否可以不给员工安排年休假?或者扣减年休假天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下列情形员工不享受本年的年休假:
1、员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员工本年度请事假20天以上,企业照常发放工资的;
3、员工累计工龄1-10年,一年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
4、员工累计工龄10-20年,一年累计病假3个月以上的;
5、员工累计工龄20年以上,一年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果员工请病假未达到期限,年休假仍依照法定期限享有,不需要按照病假期限折算年休假剩余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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