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企业让员工签合同,员工拒绝签订,企业还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吗?
部分法院认为,二倍工资是为了限制和惩戒用人单位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避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员工拒绝签订,企业不应当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也有部分法院认为,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继续留用则须支付二倍工资。
如果员工拒绝签劳动合同,企业在用工一个月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就要支付二倍工资赔偿和经济补偿。
石元2017年1月入职江苏某自动化设备公司,入职一个多月时公司给石元一份劳动合同要求他签字,合同中包含了保密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石元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公司商业秘密相关的工作,不得到同类竞争企业任职。
如果石元违反条款约定,除了赔偿因此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外,还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石元不同意上述竞业限制条款,告诉公司如果去掉上述不合理条款才签合同,公司表示要在公司干,就要接受合同条款。
后来石元提出降低违约金金额就签订,公司没有改条款,也没有让石元离职,就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18年1月,石元没有再为公司提供劳动,并于2018年2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等。
仲裁委审理后于2018年4月作出裁决结果,裁决公司支付石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9355元,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二倍工资赔偿的立法初衷是为了限制和惩戒用人单位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避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导致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考虑企业是否履行磋商的义务。
石元因条款不合理故拒绝签订,并非公司故意不订立,不符合二倍工资罚则制度的立法目的,所以公司不应当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无需向石元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二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继续留用则须支付二倍工资。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自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石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9355元。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1号楼
运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三街619号 泰合•国际金融中心15楼
Copyright © 北京中企法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