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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21年公司未缴社保,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要求赔偿93万养老金

2021-11-15 次浏览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无法领取养老金,怎样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工作21年公司未缴社保,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要求赔偿93万养老金

【案例】(2021)辽14民终2129号

武秀(化名)1999年9月进入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从事道路养护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每月2100元。

之后单位改制,武秀的劳动关系变更到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公司为武秀缴纳了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未办理养老保险。

2020年11月,武秀年满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要求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武秀拒绝签订。

武秀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补缴,但因为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被通知不能开立社会保险账户。

2020年12月,武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给付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武秀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400元、养老保险待遇损失932400元

工作21年公司未缴社保,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要求赔偿93万养老金

法院审理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规定,武秀请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应予赔偿。

经查明,武秀养老保险个人应缴费金额总计55610.44元。

结合实际情况,法院根据我国人口平均可预期寿命(75周岁),以市区最低退休工资标准(1155元/月),扣除个人应缴费数额计算武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为:1155元×12个月×25年-55610.44元=290889.56

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武秀养老保险待遇损失290889.56元。

工作21年公司未缴社保,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要求赔偿93万养老金

企业未缴社保导致员工无法领取养老金,5种赔偿方式

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并且无法补缴,导致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员工以此提起诉讼,各地法院判决赔偿的计算方式有差别,司法实践中有5种:

1.企业以一定数额按月向员工支付养老金;

2.企业一次性支付,员工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至我国人口平均寿命,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3.企业一次性支付员工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扣除员工个人应缴费数额及社保补贴;

4.员工工作期间应该由企业缴纳的保险数额;

5.职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没有达到15年,按照离职赔偿金的方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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