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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某些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
(1)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并对劳动者违反相关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的法律后果做出规定。
(3)对员工的工作经历作适当的了解和调查。
合法解除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形
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两种法定途径: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注意这里对工作任务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影响或者没有影响,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对本单位工作影响的程度是无法衡量的,建议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对"严重影响"通过LIP考核、考勤考核等方面做出量化、细化的规定。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在发现劳动者的其他劳动关系后积极主张权利,包括要求其解除与前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劳动关系。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主张权利时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给予劳动者合理的期限(一周左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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