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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低绩效工资,这是用工自主权?

2024-07-15 次浏览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绩效工资是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但同时也是劳动争议的高发领域。一些公司在面临经营困难时可能会考虑降低员工的绩效工资,而员工可能会因此感到权益受损。

那么,公司降低绩效工资,是否真的属于其自主用工权,员工告上法庭是否真的没用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这意味着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调整员工的薪酬结构。然而,这种权利并非无限制的。用人单位在行使用工自主权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降低绩效工资的合法性考量

在考虑降低绩效工资时,公司需要评估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约定:调整绩效工资不得违反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条款,尤其是关于薪酬待遇的约定。

2.公平合理:调整方案需建立在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基础上,不能带有歧视性或不公平因素。

3.程序正当:调整前应有充分的通知和沟通机制,给予员工合理的预期和反馈机会。

4.集体协商:对于大规模调整,应与工会或员工代表进行协商,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降低绩效工资并非公司可以随意行使的权利。任何调整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员工在面对不合理的降薪时,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因此,说“告也没用”是不准确的,员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在做出调整时也应审慎行事,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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