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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作为劳动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对员工不利的条款,大多会因为显失公平、损害劳动者权益而无效,但如果内容约定是对企业不利,却通常会被认定有效。
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劳动关系中员工处于从属地位,其权利和义务受企业的支配,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有利于员工的内容,属于企业给员工的承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企业应当履行,司法实践中,因合同不利条款导致的企业承担大额赔偿的案例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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