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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社部出具的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各级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机构受案数量为128.74万件,2022年增长至316.2万件,且有持续走高的态势。
与仲裁案件量呈反比的,是企业疲软的应诉结果,据不完全统计劳动争议案件企业败诉率高达85.92%。
从统计数字来看,企业好像妥妥的是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弱势群体,难道说劳动法律只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吗?
劳动法在这一方面确实有所偏向,但所谓的倾向性保护,实际上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已,虽然有些权益在落实上对企业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员工的过度保护。
因此企业败诉率高,不是因为劳动法对员工的过度偏袒,主要还是企业在管理方式、风险意识和能力上出了问题。
01
对劳动纠纷抱轻视态度
一些企业老板认为,个别不听话的员工告公司,就算官司输了,也就几千或几万的赔偿,对企业经营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
实际上劳动争议案件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损失远远大于经济赔偿损失,当管理者试图构建一种尊重人才、激励人才的正向文化时,一起劳动纠纷就极有可能会让管理者的各种努力荡然无存。
并且企业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赔偿对现有员工的心理有严重影响,这种影响也许不会立马呈现,但一定会破坏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心理契约。
02
懂管理的不懂法
虽然劳动法律法规是HR的必修课,但劳动法律是一个庞大的知识体系,现实中绝大部分HR对于劳动法律的了解程度是有限的。
很多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律师对人力资源管理却是门外汉,只能对HR提出的问题做出反应和回答,基本无力介入人力资源管理。
懂管理的不懂法律,懂法律的不懂管理,导致企业很难在具体管理中融入有效的预防管理措施,在容易发生劳动争议的环节,无法提前做出规定或约定的管理前置,发生劳动争议败诉就是大概率事件了。
03
追求效率忽视风险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很多时候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但日常管理过程中,企业HR和管理者由于追求效率,往往忽略了固定相关证据的措施,这也是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
很多时候即使HR和管理者已经意识到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但不懂规避风险的方式和流程,或者是觉得做这些工作费时费力,或者实施起来有难度、有阻碍,反正目前也不会发生问题,也就得过且过了。
比如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些HR觉得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太麻烦,在领导通过后就直接实施,这样缺乏程序要件的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根本无法作为有效依据,败诉几乎是必然的。
企业面对劳动争议的正确态度应该是提前防范、证据思维、结果导向、利于管理,避免发生劳动纠纷,或者说即使不可避免的发生一些劳动纠纷,能够胜诉从而减少对企业文化、员工士气造成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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