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协商赔偿工伤待遇需要注意什么?比法定标准低27万也有效?

2023-09-15 次浏览

若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将全部由企业承担,此情形下企业积极与工伤员工亲属协商赔偿工伤待遇是最好的选择。

企业可以避免纠纷升级,工伤职工免去诉讼的繁琐程序,能更快的拿到工伤待遇赔偿,通常也愿意接受略低于法定标准的赔偿金额。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员工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可见法律允许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事宜,双方签订“私了协议”后当事人对协议有异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平原则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出判断。

01

签订工伤赔偿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1)赔偿项目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因此在赔偿协议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护理费等等赔偿项目都要认真核实约定清楚,对于各项赔偿的法定标准和协商赔偿数额都需逐一写清。

(2)意思表达明晰
在工伤的赔偿协议中要注意用词是否得当,意思表达是否明晰无争议,比如赔偿与补偿,赔偿是基于过错,补偿则不一定,企业有过错,给职工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必须采取赔偿。

(3)工伤认定结果

只有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

协商赔偿工伤待遇应当以工伤认定结果为基础,如果职工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那么企业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失去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的基础。

(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结果将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及赔偿标准,所以在办理赔偿协议时如果职工的劳动能力受到影响那么就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职工应得的赔偿金额。

(5)权利义务终结

一般在协议的最后,都会加上“协议双方履行以后,纠纷了结”、 “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等权利义务终结的字样。

虽然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协议一经签署是不可反悔的,但是如果协议缺乏上述内容要件,员工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请求撤销,法院会予以支持。

若协议中列明了赔偿项目和参照的法律,员工同意低于法定标准赔偿,证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不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员工要求撤销协议将无法获得支持。

02

【案情简介】(2020)苏民申5666号

李某是江苏某交通养护公司员工,2016年12月27日,李某在某路段施工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当场死亡。

公司没有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与李某亲属签订《工伤赔偿协议》,载明:甲方(公司)一次性赔偿乙方(李某亲属)死亡待遇款(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合计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上述款项给付后,双方之间的工伤、劳动争议一次性解决,劳动、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此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此类权利。

丹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延陵镇办事处在该协议上加盖公章。

赔偿支付完毕后,李某亲属认为双方协商赔偿的数额远低于法定赔偿标准,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工伤赔偿协议》,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差额273900元。

03

法院认定协议有效,驳回诉求

法院认为,协议是否具有可撤销性,关键看其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本案中,双方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时,李某已经死亡,李某亲属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益应当有所认识,双方进行协商的过程,是各自综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博弈的过程,对预期的风险都应当有预判能力

《工伤赔偿协议》有公司代表及李某亲属签字确认,丹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予以盖章证明,法院认定《工伤赔偿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从赔偿协议的内容看,既约定了赔偿金额,又列明了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还写明了参照的法律,这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工伤赔偿的法定标准是知情的,对自己能够获得预期利益是可知的,故不能认定李某亲属在订立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因李某死亡,李某亲属可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23900元(31195元×20倍),公司已支付赔偿款350000元,不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工伤赔偿协议》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最终法院判决:江苏某交通养护公司不需要支付关于李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差额273900元。

关键词:
中企法顾首页线下精品课用工系统班顾问咨询案顾问团队客户案例 劳动法讲堂加盟中企法顾走进中企法顾 网站地图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1号楼

运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三街619号 泰合•国际金融中心15楼

Copyright © 北京中企法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