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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对于员工的能力、品行、价值,可能比老板更清楚,高管离职后自己经营企业或者加入竞争公司,回头“挖”原单位的核心骨干,是很常见的情形,企业如何预防?
1、竞业限制协议
对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财务负责人等,企业可以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让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与经营同类业务的竞争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不得自己经营同类产品和业务,并约定违约金。
2、禁止招揽义务
在竞业限制中约定“禁止招揽”条款,禁止员工离职后引诱、教唆本单位其他员工离职,约定违约金或赔偿条款,对员工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并挽回部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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