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用工风险丨出差在外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吗?

2023-08-29 次浏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据此,员工出差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否能够认定工伤,应当首先按照上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查明死亡职工突发疾病时是否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或场所内,如果都符合,当然可以认定视同工伤的情形。

但职工在出差过程中很难像在单位时一样有较为规律的作息时间,工作和生活的界限往往比较模糊。

司法实践中,对于临时短期出差的情况下,职工在该期间内从事生活所必须的活动,例如在宾馆休息、在饭店正常用餐(无醉酒、吸毒)等行为的情况下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一般可以认定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根据司法实践,参考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只有临时短期出差的情况下,才能这样认定,如果是较长期限的外派,有固定住所和明确作息时间的,则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驻在地正常工作处理。


关键词:
中企法顾首页线下精品课用工系统班顾问咨询案顾问团队客户案例 劳动法讲堂加盟中企法顾走进中企法顾 网站地图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1号楼

运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三街619号 泰合•国际金融中心15楼

Copyright © 北京中企法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