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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企业原因
企业受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2、员工原因
如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岗位所需技能证书被吊销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
3、客观原因
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形成的不可抗力,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或者由于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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