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员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1、认定工伤3个要素
此情形下认定工伤有三要素:①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②交通事故:至少一方是车辆(包括非机动车),发生在道路上的事故;③非本人主责: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都算是非本人主责。
2、请假回家算上下班途中吗?
员工在上班期间请假回家处理事务,经单位批准而外出,其回家的途中视为下班途中,回公司上班的途中视为上班途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在时间、路线上均具备合理性的特点。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1号楼
运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三街619号 泰合•国际金融中心15楼
Copyright © 北京中企法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