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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的时候中暑,能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022-11-17 次浏览

依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因履行工作行为而导致身体上受到的损害。

经工伤科依法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工伤构成的起因条件是因履行工作行为所致,结果条件是导致劳动者肢体受到侵害。

那么,劳动者因履行工作行为而中暑,其肢体并未受到侵害,是否构成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呢?

依据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即劳动者中暑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则构成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依据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属于职业病范畴。

所谓的物理因素所致中暑,是指劳动者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符合职业性中暑的主体要求,只有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性中暑,才符合被认定为工伤的主体要求。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

劳动者一旦在高温作业时中暑,在送诊的同时,一定要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后,才能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规要求,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减少或避免职工中暑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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