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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劳动合同需由员工本人签订,人事管理实践中,企业找人替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企业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无需与挂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又需要用假劳动合同应对相关部门,另一种是因员工出差等原因导致暂时不便由本人签订纸面书面劳动合同。
首先,强烈建议企业要尽可能避免因这种情形不签订劳动合同。实践中一些企业之所以会出此下策,往往是对劳动合同书面形式要求的片面错误认识造成的,错误地认为书面形式仅限于纸面形式。
其次,如果确因各种客观困难,暂时无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由他人代员工签订时,也要尽可能事先请员工确认,以防风险。
二.员工找人替签、代签劳动合同的原由与风险
员工找人代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无法签订,另一种是因员工可能存有“碰瓷心理”。
1.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无法签订。这种情形与前述类似,往往是企业和员工均错误地认为书面形式仅限于纸面形式。
2.员工可能存有“碰瓷心理”。这种情形是企业要尽可能预防和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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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找人替签、代签劳动合同的慎用与补救
1.企业要尽可能避免因各种情形不与员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在信息技术已经比较发达的今天,如果确实无法及时与员工签订纸面形式劳动合同,企业通常也都可以通过纸面形式以外的其他书面形式,比如传真、电子邮件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如果要采用电子形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尽可能提供其他形式对双方已签合同的事实予以佐证,原因在于单一电子证据的证明力有限,易被对方质疑其真实性,但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形成证据链时,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就会大增。
确因各种客观困难,暂时无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由他人代员工签订时,要做好以下补救措施:
1.要尽可能通过语音信息或网络信息等事先请员工确认,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制或固定下来。
2.另外,之后企业也应尽早请员工本人在劳动合同上补签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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