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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某公司在面试新员工时提出能否接受无偿加班等问题,引发大量网友讨论。
该公司给面试人员提供了一份调查表,其中包含了多个让打工人极为不适的问题:
该调查表曝光后网友们纷纷发出疑问:
那我也想问问这家公司能否无偿发工资?
我想问问这家公司能否有偿不上班?
专家说毕业生需要每月交钱才能工作,攒工作经验,真的要来了?
……
面对质疑,该公司回应该调查问卷内容,对面试结果没有影响,当地人力资源局办公室回应,已责令该公司整改,禁止将该问卷继续作为面试题,若应聘者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人力局投诉反馈。
说对面试结果没影响是不可能的,既然该公司对面试者提出了这些问题,肯定是想招到能接受这些条件的员工,一个表面都不能接受的面试者,大概率是不会被录用的。
当然这些情况应该也不是该公司的常态,毕竟一个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地方,遮掩都来不及,真心招聘的话不会明确的告知劳动者。
最后,即使面试者选择了接受,对日后维权也不会有任何影响,而且该公司会成为劳动监察的重点对象,对公司没有任何好处。
1、招聘广告
一般企业招聘广告的薪资、福利待遇等与实际情况有差别,如果员工入职后未另行书面约定,容易发生劳动纠纷。
2、就业歧视
企业在招聘广告或面试过程中存在性别、年龄、婚育、地域、身高、外貌等歧视,易引发纠纷。
3、竞业限制
新员工入职时,企业未审查员工是否与原单位是否存在竞业限制,可能承担连带赔偿。
4、入职体检
大部分用人单位不注重员工入职体检,如果员工入职后被检查出职业病,企业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使不属于职业病,企业也要承担医疗期工资等损失。
5、劳动合同
企业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内容约定不利,产生劳动纠纷,企业败诉率极高。
6、试用期
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没签合同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违法约定试用期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并且试用期解除容易被判定违法。
7、试岗期
部分企业与员工约定3天或7天试岗期,试岗期内不支付工资,公司可以单方解雇,属违法约定。
8、录用条件
对试用期员工未明确约定录用条件,当员工不能胜任岗位,解雇没有依据被判定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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