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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是什么?非全日制员工有吗?

2022-08-12 次浏览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

此处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在以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需要指出的是,广东省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是指职工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如应届大学毕业生刚参加工作,不符合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则不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对于以前已经有过连续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又再回到学校攻读更高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应当认可其享受年休假的资格。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即: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可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对于在前一家公司工作后又进入本单位工作的期间,如果出现了中断,中断多长时间算不连续,对此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个别地方对此有相关规定。

例如《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是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但其中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不得间断超过一个月以上。超过的,其连续工作时间重新计算。

在同一或者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职工才有资格享受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按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可见重庆规定中断不超过1个月就算连续的,上海市中院法官给的意见也是参照1个月。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佣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在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也就是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职工必须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属于民事雇佣(劳务关系),则不属于年休假的对象。

另外,对于非全日制员工是否可以给予带薪年休假,实践操作中对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可以不给予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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