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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大学毕业后于2019年8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软件技术开发工作。该公司规模较小,员工多数为技术开发人员,人事管理方面不规范。
李某多次提出签署劳动合同,公司都以没有合同范本为由拒绝。2020年10月30日,李某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在职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依据这些规定,上述案例中的公司未与李某签署劳动合同,应自李某入职一个月起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截止日期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此后视为公司与李某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法院不再支持此后的未签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简而言之,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最长可主张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就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障等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予以明确。
对于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也有相应的规定,应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用人单位如未按照法律规定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的方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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