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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旷工一天企业解雇是否违法?

2022-06-14 次浏览

大多情况下,“旷工一天,其严重性尚达不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如果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另当别论。

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应明确员工连续旷工3天可解除劳动合同,且该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

如果单位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就不能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答案是“能”。依据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尺度较难把握,旷工3天是否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各地观点不一,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能获得法院支持。将其明确写入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最稳妥的办法,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且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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