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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以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企业除了要求员工进行违约赔偿外,能不能要求员工返还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企业给员工的,因为限制了员工离职后的就业自由权。事实证明,员工从离职第一天开始,就没有履行你的竞业限制义务,你违返了双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所以企业给你的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你应该返还回来,同时你还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对于违约金这是没什么问题的,关键就是单位要求返还这个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这个应不应该得到支持?
那么这个问题,也是有很大的争论,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这个并没有被劳动合同法所禁止。换句话说,这个是可以约定的。
这里面有个约定优先的原则。企业可以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员工除了要支付违约金外,必须返还企业已支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如果有了双方的约定,法院就倾向予支持企业的请求,如果没有约定这个请求法院就不会支持企业。
违约金可以支持你,但返还补偿金就不能支持,因为没有约定没有依据。因此企业一定要约定清楚。
关于竞业限制条款,企业既可以在劳动合同里用条款形式进行约定,也可以与员工另行签订独立的竞业限制协议。形式上不限定,但主要的条款必须约定明确。
目前在劳动法的相关实践操作中,有太多太多的争议,谁都不敢说这个问题就一定得这样、一定成那样了,哪天说不准你就遇上一个非主流观点的法官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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