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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工资包干,员工还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2022-02-25 次浏览

月薪制只是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而已,并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劳动者是否能主张加班费,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情形:

(1)约定月薪制含加班工资并约定了每月加班最高时限,劳动者每月实际加班时间未超过约定加班时限。在此种情形下折算出来不含加班时间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则此种情形的月薪制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2)约定月薪制含加班工资并约定了每月加班最高时限,劳动者每月实际加班时间超过约定加班时限。

此种情形中超过约定的加班时间肯定是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的,加班工资的计薪标准以约定月薪及正常工作时间计算出时薪,再结合超出的加班时间计算应当另外支付的加班费。

(3)约定了月薪制含加班工资,但未约定每月最高加班时限。此种情形下既然约定了月薪中含有一部分时间加班薪资,但如何确定最高加班时限?

按《劳动法》第41条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虽然月薪中没有具体约定最高加班时限,但按劳动法的立法意图,不超过36小时的法定加班时限可以弥补月薪约定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最高加班时限。

另外每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部分,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费。

(4)没有约定月薪制中含有加班费,但工资条显示月薪构成中有一部分固定工资是支付加班费的。

此种情形与书面约定月薪制含有加班工资效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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