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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某权利义务法律关系达成的约定,在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中,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与公司对劳动权利义务分配所达成的书面约定。
劳动者入职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并不是所有的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向劳动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及时主张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如劳动者过了一年的时效期,则丧失了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胜诉权。
虽说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主体,但是具体的事物还是需要具体人员来办理,一般情况下,代表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由公司人事办理,那么,公司人事为代表公司给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应当向他支付双倍工资呢?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应当由公司方举证证明,如公司方主张,公司人事的工作内容包括代表公司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方应举证证明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书劳动合同里对该内容进行了约定,或已对劳动者生效的公司行政规章制度、人事岗位职责里对该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如公司能举证证明,则说明劳动者是故意利用职务之便,不安排公司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原因所致,公司方没有过错,公司则不需要向他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公司方无法举证证明,则应当承当举证不能的不利结果,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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