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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应当何时发放?如何发放?如何规定?

2021-07-16 次浏览

实践中,年终奖的形式多样,不必须是钱,各企业年终对员工的激励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双薪。即在年终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俗称"第十三薪"。

2.组织旅游或发放旅游费。既能放松身心、开阔眼界,又能增进感情。

3.年终奖金。这是最常见的形式,少则几百、几千,多则数万、数十万甚至百万以上!有时候也可以用购物卡替代。

4.派发股权或按股权分红,这是对骨干员工长期回报的一部分。

5.组织专业培训或发放专业培训费。既提高了员工的竞争力,又增进了员工对用人单位的感情,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6.发放生活物资。食品、饮料及其他类型的生活用品、设备等,不一而足。

很多人想知道,企业发不发年终奖,发多少年终奖,这里面有没有员工的话语权?不一定!这要看企业的年终奖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这在各个企业可能完全不同,主要有三种情形。

1.如果年终奖只是一种不确定是否会有、不确定会有什么及多少的福利,则年终奖不仅可以不发,而且何时发企业有完全的自主权。

2.如果年终奖是依据年度绩效发放的年度奖金,则就属于固定周期发放、可预期数额或大致数额的劳动报酬,这也是"年终奖"这个名称的由来。

3.如果年终奖并不是依据绩效等可衡量的因素,但企业每年都会发放,而且发放数额也大体一样,则也会被认为属于固定周期发放、可预期数额或大致数额的劳动报酬。

在劳动法实践中,上述第1种情形基本上会认定为不是劳动报酬,企业并没有必须支付的义务。第2、3种情形基本上会被仲裁或法院认定为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企业应当支付;但第3种情形争议较大,劳动争议裁判实践中也有不少最终认定企业无需支付的裁判实例。

对年终奖的确定大致有三类方式:一类是合同约定,一类是制度规定,还有一类是由老板或高管"拍脑袋"决定。劳动法实践中,这三种不同方式下的年终奖,对企业的约束力度依次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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