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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行支付的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先于第三人支付:个人被第三人侵权后经过工伤认定,如果无法从第三人处获得工伤医疗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第二种情况,先于单位支付:在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职工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或无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满足什么前提可以申请先行支付?
第一,申请先于第三人支付需要满足以下前提:(1)个人由于第三人侵权而受伤;(2)该伤情已经被认定为工伤;(3)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4)仅限于工伤医疗费。
第二,申请先于单位支付需要满足以下前提:(1)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2)职工已经被认定为工伤;(3)书面申请;(4)无法从用人单位处获得工伤待遇。
三、哪些费用可以申请先行支付?
先于第三人支付,先行支付的是工伤医疗费。
先于单位支付,先行支付的是伤保险待遇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四、怎样申请?
由个人(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五、被拒绝支付怎么救济?
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不予先行支付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先行支付的数额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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