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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病假期间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2-04-30 次浏览

对病假期间劳动报酬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三项:

1.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根据以上相关规定,病假期间应支付的工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0.8÷21.75×病假天数=病假期间应支付的最低工资。

所谓病假,是指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检查、出具证明并获本单位主管部门或领导的批准,停止工作治疗疾病或休息的假期。

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因此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需要提示的是,前述都是全国性的规定,有的地方对于病假工资支付标准由专门的规定,一些地方规定的标准要高于前述规定,劳动者和企业都需注意!

参考法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

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操作提示:

1.用人单位在实际用工之际或劳动合同到期之际,一定要与劳动者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然将面临双倍工资赔偿的法律风险。

2.用人单位须特别注意医疗期劳动报酬计算问题的法律规定,即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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