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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不善,不主动辞退员工,每个月只发少量工资,怎么办?

2021-06-09 次浏览

用人单位经营不善,利润不足以支付员工的全额工资,如果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是经济性裁员需要达到裁员标准和程序才能裁员,并且裁掉的员工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几年零6个月、几年零7个月这种大于半年的,按一整年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算。
如果是单位单方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辞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二倍的经济补偿,就是2N。

公司经营不善,不主动辞退员工,每个月只发少量工资,怎么办?

公司经营不善,每个月只发少量的工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公司经营不善,利润不足以支付工资,同时又不想支付给员工赔偿,或者说是给不起那么多赔偿,只能以低薪的形式让员工自己离职,也有些公司会采用其他方式来劝退员工。
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只是暂时出了一些问题,后期还有可能恢复正常运营,暂时欠员工一部分工资,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都会提前与员工协商。
不管是哪种情况,单位既然已经拖欠工资,员工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
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最常见的方式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员工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先以“单位未及时足额劳动报酬”为由辞职,以个人员工离职,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
实际中有两种方式比较实用;
1、向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其中解除理由是拖欠工资。
2、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拖欠工资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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