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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稳就业精准帮扶行动计划》

2021-09-11 次浏览

一、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岗位

(一)加强监测,研判就业形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人力资源市场、重点企业、失业动态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系统,常态化监测企业用工和农民工回流情况,整合分析数据资源,准确研判就业形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国家调查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状况变化,加强监测信息共享,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测数据与相关部门对接,每季度共同研判一次就业形势。

(二)精准识别,认定困难企业。各地要落实《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及时认定困难企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防范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发展。

(三)精准帮扶,稳定企业用工。建立困难企业精准帮扶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安排一名联系人定点对接一户困难企业,掌握企业用工情况,指导企业采取灵活工时、轮班工作、岗位转型、内部培训等措施,防控或减少人员流失,稳定企业岗位。

(四)减负增效,拓展就业空间。全面落实《陕西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要求,确保我省参保企业社保缴费费率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减轻企业生产经营和人员成本支出负担,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二、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

(一)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教育部门要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方式为离校前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职业指导,规范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督导检查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衔接教育部门,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跟踪开展各类就业服务。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和“青年见习三年计划”,每年组织见习不少于2万人。各地要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激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二)精心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多措并举,帮助返乡农民工在县城和乡村就业。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六项工程,确保2020年90%以上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深化苏陕劳务协作,拓展转移就业渠道,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

(三)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退役军人部门组织开展“就业政策、技能培训进军营”活动,帮助现役军人提前了解就业政策、储备就业技能。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落实好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倾斜政策,支持其及时就业。

(四)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定,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完善公益性岗位正常退出机制。同时,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帮扶,对援助对象量身定制个性化就业援助计划,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一)培育壮大创业主体。培育一批创业培训讲师,加强县(市、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针对新兴业态开展创业培训,推进培训与市场密切衔接。探索实施网络创业培训,提升培训效率。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支持各类群体主动参加培训,全省每年参加创业培训不少于6万人。实施“百县千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创建行动”,打造优质创业平台,提升创业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加快创业担保贷款规模质量双提升。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门槛,破解创业人员融资难题。落实担保基金筹集补充机制,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增强担保能力。改进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系统功能,提升经办效率,加强贷款质量管理。加快创业担保贷款信用乡村建设,增强贷款便捷性。每年全省新增创业担保贷款40亿元以上,推动实现应贷尽贷。

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一)构建辐射全域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出台《陕西省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施意见》,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均等化;制定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和标准规范,落实中省市县“四级四同”;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和基层服务平台, 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

(二)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2019年底前开发完成面向群众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理,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三)提升招聘活动专业化水平。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退役军人服务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招聘活动,推动招聘活动向专业化、小型化、行业化转变,增强活动针对性,提高招聘实效。

五、齐抓共管做好就业工作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坚持“稳增长首要是保就业”的理念,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促进经济转型和就业转型良性互动,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扶贫和金融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要依据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政策落实,有效稳住就业大局、稳定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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