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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组织罢工,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任何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对处于患病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不能轻易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劳动者组织煽动罢工,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应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定。
辞职交接期间发现怀孕,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员工辞职给予了很大自主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对于员工辞职后交接期间发现怀孕又不想辞职一事,用人单位享有用工自主权,可以决定继续留任,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拒绝。
用电子邮件辞职,有法律效力吗?
在邮件中明确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自此意思表示送达公司时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因此,这封邮件完全可以起到书面辞职申请的效力。
年休假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虽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但累计工作时间如何认定没有任何有效的法律解释,笔者提出现阶段认定累计工作时间,应按社保缴费记录作为依据,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采用单位累计方式计算累计时间而不是用连续工龄确定休假天数,比较适合我国国情和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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