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企业发出的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

2021-07-30 次浏览

录用通知在法律的含义是“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这个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要约人一旦做出了承诺,就要受意思表示的约束,因此,录用通知一旦发出,就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

与此同时,录用通知的生效与否取决于应聘者,应聘者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录用通知。

如果应聘者选择接受了则生效,企业就应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录用通知不发生效力,企业自然没有责任可言。 

正确制作和签发录用通知

通常情形下,录用通知的格式和内容是用人单位单方决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劳动者的岗位、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方面内容。

在具体制作和签发录用通知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录用通知应明确应聘者承诺的期限。企业在制作录用通知时,需要将应聘者回应确认的期限列明。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一是有效做好应聘人员的管理,如果拟录用的人员不能按期确认,可以留出重新选人的时间;

二是有效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只要拟录用者不能按期确认,公司取消此职位或另换新人并无法律风险。 

(2)录用通知应约定合意达成后的违约责任。

由于各种可能的原因存在,录用通知即便达成合意,双方中的一方也有可能违约。此种情形下,最好是事先约定违约责任,这样一是有利于以后的争议解决,二是有利于双方预估违约后的责任承担。

当然,即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也不会影响一方按照实际损失额向相对方请求赔偿。 关联法规 第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关键词:
中企法顾首页线下精品课用工系统班顾问咨询案顾问团队客户案例 劳动法讲堂加盟中企法顾走进中企法顾 网站地图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1号楼

运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三街619号 泰合•国际金融中心15楼

Copyright © 北京中企法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